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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107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完成審定
107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完成審定
發布日期:106-12-15 上午 11:53
 
經濟部於106年12月14日召開10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3次會議,為提高全民參與誘因及加速地熱發電發展,決議調高1-20瓩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其中第1期(明年上半年)為5.8744元/度;地熱發電階梯費率之前高費率(前10年)為6.1710元,相較聽證會躉購費率分別調高約9.09%及9.32%;另針對參與「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者,除使用高效率模組可加成6%外,再額外獎勵加成3%。

經濟部表示,「10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已依行政程序於本(106)年10月11日預告草案及11月1日辦理聽證會,廣納各界意見,並充分考量資料來源及參採數據之公信力、客觀性及適用於我國氣候及資源條件等因素。本次會議結論除維持第2次審定會議所決議之相關獎勵及配套措施外,並就太陽光電、離岸風力及地熱發電等再生能源做適當調整,並依據審定原則建立相關配套措施。

在太陽光電躉購費率部分,參酌業者意見及實務推動經驗,審定會決議適度延長10MW以上地面型及水面型太陽光電完工期限3個月,亦即於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間完工者,仍可適用107年度之躉購費率;另針對107年度太陽光電1-20kW級距,決議給予政策鼓勵,維持106年度躉購費率,惟比照20-100kW成本降幅,提高全民參與綠能屋頂獎勵誘因。此外,為配合「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行動方案,擴大全民共同參與釋出屋頂提高太陽光電設置容量,參與該方案者,除使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費率加成6%外,再額外獎勵加成3%,期達成全民參與綠能屋頂風潮。

離岸風力部分,則參酌業者建言,檢視國際離岸風力成本結構占比是否包含漁業補償及除役成本等議題,審定會配合資料內涵調整期初設置成本估算方式,使成本內涵得以一致,調整後費率較聽證會公布數值提高0.61%。

地熱發電部分,除透過階梯式費率設計以政策引導促成國內地熱電廠設置外,亦考量業者意見及申設現況後,在政策性鼓勵、減少前期開發風險等原則下,審定會決議再提高前期費率水準達6.1710元,全力加速地熱發電發展。

經濟部強調,「107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已完成審定作業,經濟部將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後續公告相關作業,其所採參數皆以市場實際成交或可佐證數據等資訊,計算出公平合理的費率水準,相信具有足夠的投資誘因,後續仍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產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李副局長君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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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7年度各類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